统一战线“五大关系”提法的由来

作者:时间:2018-10-15

2006年7月,胡锦涛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统一战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关键是要协调和处理好我国重大社会政治关系,特别是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五大关系”的基本内容。“五大关系”的提法,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规律、执政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把握,为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指明了方向。“五大关系”提法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是统一战线工作性质、对象范围、任务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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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重大社会政治关系,历来是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关键所在。1950年4月12日,周恩来在参加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时提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的联盟,其中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加强工人阶级的领导、如何巩固工农联盟、如何同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合作等三个问题。这些也就是各方面的关系问题,主要包括阶级关系、党派关系、民族关系、上下关系等。”这四个方面关系的提出,反映了当时统一战线内部的各种关系。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其中,在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问题上,强调要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地方民族主义;在党和非党关系上,中国共产党要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这一重要报告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各种重要关系和相关政策,为正确处理政党关系和民族关系指明了方向。

1962年,第12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央统战部起草了《关于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向中央的报告》。报告指出,几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但在处理阶级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归侨关系等方面的工作中,发生过一些同中央政策和毛主席思想相违背的严重缺点和错误,妨碍了相当一部分党外人士的积极性。这对于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顺利进行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都是不利的。因此,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我们必须认真调整同知识界、工商界、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宗教界、少数民族、归国侨胞以及其他爱国人士的关系。这个报告把统战工作要处理好的关系明确为阶级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归侨关系。这是继周恩来提出“四大关系”和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之后,对统一战线要处理好的各种关系的一次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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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国内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和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方针和任务,强调统一战线由过去的阶级联盟,发展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从而改变了过去统战工作主要在大陆范围内做工作的格局,形成了“立足大陆、三个面向”(面向台湾、面向港澳、面向世界)开放型的新格局。邓小平把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作为一个联盟提出来,这既是对归侨关系的发展和丰富,也为海内外关系的提出提供了依据。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大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1990年,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统一战线,必须着眼于扩大和加强团结。只要有利于建设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只要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只要有利于挫败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与和平演变,不论哪一个阶级、阶层,哪一个党派、集团、哪一个人,我们都要团结。在这次讲话中,江泽民深刻阐述了团结各阶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和阶层关系的提出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6年7月,胡锦涛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要着重从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五个方面,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推动和实现全社会和谐相处、共同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关系,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和壮大,统一战线工作范围、职能定位更加明确,统一战线理论更加丰富完善。统一战线着眼“五大关系”,服务中心工作,发挥独特作用,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必将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中续写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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