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5日和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两次对部委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提出严厉批评,明确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的新要求。为了使“最先一公里”加快速度,让政策措施早日发挥实效,国务院办公厅28日向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发出通知,对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文件的运转时间作出硬性规定。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拟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印发。这些措施意味着,今后社会公众可以与各部委同步看到中央政府出台的文件,各项文件会在跟踪督查中加快落实到位,早日见到效果,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随着行政效率的提高,政府出台文件的文风也将为之一变,文件中描述性、口号性的文字会越来越少,实货、干货会越来越多,操作性也会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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